吉林日报:全面合作强化监督 白山市检察院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本报讯(王默)白山市检察院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过外部加强合作,内部壮大队伍,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登上新台阶。
合作会签,制度层面强化监督。近年来,信访案件多为民事行政案件,由于工作处理不及时,导致积压案件较多。为切实解决问题,白山市检察院与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联合,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2013年上半年,白山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与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协作工作机制办法》。今年,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市检察院积极联系当地行政部门,与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相互协作的暂行规定》。制度的建立完善,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有所作为的更大舞台。
三方合作,增强刚性助力民行。以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都是通过检查、发现、提出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缺少刚性约束。为此,白山市检察院提出要加强民事行政与职务犯罪侦查、职务犯罪预防三方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双向一致。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如发现法官有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要及时向反贪局、反渎局移送。在办理一起民行案件中,发现市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利用执行回转的机会收受贿赂,民事行政办案人员发现后与反渎局联合,共同惩治了两名法官的犯罪行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在民事行政审查过程中,已向反渎职侵权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向侦查监督部门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党员违纪线索1件。
引进专家,专业人才全面统管。以往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接触的人少、经验不足等问题,为此,市检察院积极与市法院建立联系,陆续从法院引进9名精通民事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专门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协调将浑江区法院院长调入市检察院,作为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专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现白山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和行政检察处两个处室的分管领导都曾任法院院长或民事审判庭庭长。
“民事行政检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补齐这块‘短板’,是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必要措施,白山市检察院今后将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紧抓不懈,把为群众服务工作落到细处实处。”喻春江检察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