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快递车有了“特别通行证” 可专车通行

02.03.2015  12:16

近日,市邮政管理局和市交管支队联合为全市14家企业的191辆快递车发放了专用标志,并为市邮政公司的28辆专用厢式货车换发了禁行路段通行证。从此,长期困扰快递企业的专用车辆通行和停靠问题终于得到有效解决。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快递业业务量急速增长。据统计,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累计完成的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4.89%和47.71%。然而,令快递企业头痛的是,由于受部分道路禁行和禁停限制,他们的投送效率受到了较大影响,一些快件因派送延时引起了用户的不满。于是,解决快递专用车辆便捷通行问题,成了全市20家独立法人快递企业和255个快递网点的共同诉求。

2014年8月,市政府在《关于促进全市邮政业健康安全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运送邮(快)件的专用车辆通行执行特许规定。市邮政管理局经过多次与市交管支队沟通协商,为符合条件的135辆货车和56辆面包车统一办理了快递车辆专用标志。因为每一辆快递专用车都有与之对应的专属标志,所以,这种标志就成了该车辆的“特别通行证”。从此,交通警察不再对拥有“特别通行证”的车辆以客运机动车违规载货为由进行处罚;在驾驶人不离开驾驶室且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该车辆可临时停在路边装卸快件。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发放和使用快递车辆专用标志,对于促进我市快递业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及提升快递企业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将对快递专用车辆实行统一备案制度,开展专车专用检查,防止发生出租、冒用、伪造快递专用车辆标志等违法行为。

原标题:市邮管局与市交管支队联合发放快递专用车辆标志

快递车有了“特别通行证”

(记者/马卫东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