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部门强化即时信息公示制度

26.01.2015  12:40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即日起至1月31日,市工商局将对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我市1566户存续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失信企业将启动信用约束。此外,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被列入年报申报对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自下列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工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该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责令其限期履行。未在责令期限公示即时信息,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于守信企业,给予支持和鼓励。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此外,今年6月30日后,还将对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抽查,未报年报和年报弄虚作假的企业,同样要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市工商局还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14年度年报公示申报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依法按时年报,在申报2014年年报时,应先完成2013年年报申报。(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