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局“四措并举”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惩处统计弄虚作假加强统计数据管理的通知》(吉统办[2015]24号)文件精神。白城市局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为重点,四措并举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该局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制度和执法质量评价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理顺,使统计执法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严格做到亮证执法、两人以上执法,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采取“三多一少”(多宣传、多指导、多服务、少处罚)的办法。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对统计对象的轻微违规,以批评教育等形式为主,帮助督促其纠正,一般不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统计违法处罚。
——明确责任追究制度。该局对群众投诉、复议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的案件,严格进行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对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通过专项调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和交叉评查等方式确保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到位。
——开展执法结果回访。该局及时开展对统计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的回访。执法过程中部分统计执法人员往往忽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法,只注重从统计法规或实施细则等实体法中查找依据的行为。对执法行为、执法形象、执法程序、执法效果等方面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该局建立考核制度,目标明确,考核到位,结果和过程相结合,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规章制度,完善统计执法依据。严格执法检查规定、严格使用统计执法标准文书和严格履行统计执法程序。对统计执法人员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利用。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责任相结合,理顺了统计干部职责,构建了统计执法责任体系。通过明确执法各方面和环节操作细则,让每位干部明确能为、可为、不为的依据和标准。不断促进统计执法人员重实绩、求实效、提素质,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