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13.04.2017  08:22

  4月11日,我市召开重点项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贯彻中央和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市委换届后首轮重点项目巡察工作。

  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对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旧城改造提升工程、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工程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巡察,并宣布了3个专项巡察组任务分工和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决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长久作动员讲话。

  王长久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打造五个“升级版”,实现“六个目标”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此次巡察将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旧城改造提升工程、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巡察工作重点。通过巡察,增强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实现巡察工作政治、经济、社会、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长久强调,要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不跑偏、不走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坚持政治巡察这个核心,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这个重点,全力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彻底解决问题,“”出问题、“”出震慑。要坚持方法创新这条路径,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坚持整改落实这个关键,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放,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王长久要求,专项巡察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责任体系,严肃巡察纪律,注重成果运用。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灵计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