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讲团集中宣讲掀起干部群众学习热潮
24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宣讲团成员分别来到朝阳区、南关区、双阳区开展宣讲活动,将全会精神带到基层一线,根植于百姓心中,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极大热忱。
市委宣讲团成员、吉林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贺电来到朝阳区,为广大干部群众作了一场生动精彩的专题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会上,贺电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系统宣讲,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系列重大创新、重大突破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深入解读,使党员干部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也使大家在思想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次报告会对基层工作者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朝阳区重庆街道党办副主任王焱表示,自己要结合宣讲团成员的精彩解读,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为全面推进朝阳二次创业贡献力量。
市委宣讲团成员、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海平来到南关区,为南关区区级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区直各机关部门及基层群众代表等百余人详细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李海平对《决定》起草的背景、总体架构进行了简单介绍,从实现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决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指导原则等,重点讲解了《决定》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重要创新举措,详细阐释了《决定》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李海平教授对《决定》进行了生动精彩的分析。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感到责任重大。会后,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听过报告后,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刘莹表示。
市委宣讲团成员、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宋海春来到双阳区作专题辅导。宣讲过程中,宋海春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过程以及结构进行了具体讲解,并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阐述。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听了宋海春教授的讲解,我更加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维护社会法治安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公安局双阳分局工作人员刘东岭表示,作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今后将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法律、运用法律,增强维护公正意识,依法打击各种犯罪,争做为人民保驾护航的好警察。(记者周源 张源珊 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