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多项举措推进吉林市服务业统计攻坚

07.01.2016  12:23

      近日,吉林市政府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提出工作要求。吉林市统计局多种举措推进吉林市服务业统计攻坚。
      一是明确服务业统计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和“规范制度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分散收集数据、集中统一核算”的原则,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二是明确各级统计局是同级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汇总、评估、发布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信息以及服务业统计技术支持。
      三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并进行了分工。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服务业统计标准和分类要求,开展服务业业务量统计,并按照服务业统计行业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和管理需要,完善本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业务量与价值量相结合的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统计的业务培训、调查登记、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等调查基础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单位的清查摸底、核对、认定以及单位新增、变更等名录的更新维护工作;指导、督查所属行业服务业单位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培育扶持主管行业服务业企业上规模并规范入库统计。部门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原则上应是全行业统计,统计范围既要包括系统内单位,也应包括系统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