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多部门将开展“最美社区干部”评选活动

19.08.2015  18:10

8月18日记者了解到,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长春市幸福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文明办、长春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最美社区干部”评选活动,全市将评选出30名“最美社区干部”。

 

据了解,“最美社区干部”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城区、开发区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益岗位人员。评选活动设立了严格的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最美社区干部居民说了算”的原则,旨在评选出在幸福社区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社区干部。“最美社区干部”评选活动从8月份开始,至10月末结束,共分为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公示推荐、集中展示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