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税局先行先试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地税局将“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列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公职律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2008年1月,吉林市地税局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由吉林省司法厅批复同意设立了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这是继2007年10月广西省国税局首家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后,全国税务系统第二家,全省税务系统第一家公职律师办公室。几年来,公职律师办公室的五名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税收法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是明确工作职责。2013年2月在原有《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的基础上,秉承依法治税、服务税收工作、服务税务干部的理念,下发了《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办公室组织机构及职责的通知》,重新明确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的组成、职责、工作流程,使公职律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参与依法行政。多年来,吉林市地税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五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到执法工作的一线阵地,发挥了积极有效地的先锋作用。先后参与了执法案卷评查,从税收执法风险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书;参与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为文件的合法性保驾护航;参与了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角度进行剖析,提前做好风险提示。
三是服务税务干部。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五名公职律师还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对广大干部提供法律服务和进行法律宣传。在内部网站开通公职律师信箱,为全系统干部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定期由公职律师深入全地区各基层单位,现场为广大干部答疑释惑。组织了模拟法庭,由公职律师进行角色扮演,针对基层一线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误区,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演示,作为法律宣传的一种新尝试,得到了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的一致好评。
通过坚持公职律师制度,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高,税收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吉林市地税局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下一步,吉林市地税局将紧紧围绕省局的工作部署,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把公职律师制度继续深化下去,依法维护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