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税局依法治理商家拒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25.11.2014  12:58

11月24日记者随长春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执法人员一行来到朝阳区去蜀火锅店,依法治理商家拒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强化“三业”纳税人依法用票意识,规范依法用票行为,整治发票管理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去年5月,长春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集中开展“全城搜拒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长春市区部分餐饮业、娱乐业、洗浴业的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不领发票、拒开发票、虚开发票、以物抵票和串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本月15日,曾有一名消费者在该店就餐时使用套餐方式消费174元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以套餐已有相应优惠为由拒开发票。该消费者后到发票管理所对此事进行了实名举报,案件核实后,税务机关依法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商家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据相关执法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收款方都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目前仍有个别商家为了少缴税款的目的,承诺不要发票,可以就餐时消费打折;获赠小礼物或饮料;给付代金券以及开具远低于实际消费金额的发票等多种形式,不开或少开发票。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坚持严抓严管,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专项整治要求,同时也呼吁消费者积极监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税法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