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下放部分事权

09.10.2016  15:07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工业项目供地审批前期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及早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有效支持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工业项目供地审批业务下放部分事权,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等事务性工作、用地预审市级审批权限及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下放到各城区、开发区国土分局。

  减少办事环节。工业用地招拍挂之前,市国土资源局不再重复征求发改、环保和规划部门意见,由各城区、开发区组织所属发改、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论证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规划选址、供地政策。论证通过后,由各城区、开发区相关部门直接出具论证意见和规划条件。

  优化办事程序。各城区、开发区国土分局参与项目论证,出具用地预审意见,注销已征拆补偿到位的土地权属,审核认定土地违法行为是否查处到位。市地籍事务中心组织土地权属调查,出具相关图件。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各城区、开发区向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供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后,组织土地评估,拟定供地方案,履行供地程序。

  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出让“预公告”制度。为缩短供地时限,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通过用地预审、组卷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土地补偿规费到位后,由各城区、开发区在前期论证审查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出让“预公告”。

  加强工作衔接。各城区、开发区在完成相关前期具体工作和审查的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将提前介入、加强沟通、靠前服务。市国土资源局每周对各城区、开发区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江城日报记者/陈彦 通讯员/刘立亮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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