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原副市长刘喜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1.10.2018  20:43

  据吉林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纪委市监委对蛟河市原副市长刘喜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喜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企业长期借用车辆;违反工作纪律,公款私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喜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喜成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