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十二五” 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效显著

31.08.2015  10:50
  “十二五”以来,通化市坚持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为重点,突出山区特色,着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快了农机化发展。
  农机装备总量实现较快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122万千瓦,比2010年增加17.4万千瓦,年平均递增3.3%;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6万台,比2010年增加0.7万台,年平均递增2.2%;配套农机具达到11万台(套),比2010年增加2万台(套),年平均递增3.9%;旱田种植机械达到8000台(套),比2010年增加2798台,年平均递增10.4%;水田种植机械达到750台(套),比2010年增加230台,年平均递增7.7%;玉米联合收割机达到450台,比2010年增加245台,年平均递增20.8%;稻麦联合收割机达到850台,比2010年增加178台,年平均递增4.9%。
  农机技术推广水平提升。在主要农作物农机示范县项目中,通过推广实施促进了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一些新机具技术在主要生产环节中得到广泛应用,到2015年末,全市将完成主要农机化作业量600万亩;完成6项农机新技术推广,共计推广农机具1.1万台(套),作业面积180余万亩。全市共建国家、省、市级示范区10个,建新技术试验示范点20个,争取国家投入3亿余元。农机作业总量比2010年增加200多万亩,增长了20%。水稻机插从2010年的26万亩到2015年的38万亩,增长了46%,全市机插水平达到45%,彻底扭转了我市水稻机插技术长期低迷徘徊的局面;玉米机收从2010年的12万亩到2015年的30万亩,增长了150%,机收水平达到15%,这一时期是玉米机收水平突破性发展阶段。全市主要农作物机耕水平达到86%,机播水平达到43%,机收水平达到26%,其中水稻机收水平达到61%。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55% 。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市现有乡以上农机管理、推广、监理、教育等机构79个,从事农机工作的人员481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58个,管理人员334人;通过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强化管理,行业规范和引导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壮大,极大的满足了农业生产市场化发展需要,各类农机化作业服务合作组织达到190个,从业人员2200人;农机修理网点428个;农机销售网点202个;各类农机户7500户。 “十二五”期间,利用国家购机补贴等政策,扶持新建了88服务功能强、农民信得过、自我发展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及新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巩固和提高了各农机合作社的作业服务水平,拓宽了作业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农机合作组织拥有农机具8171台套,其中,享受政府补贴机具4419台(套),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了38974万元,服务农户28097户,作业服务面积98.6万亩,农机化服务收入8149万元,合作社年度总收入21857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发挥国家惠农政策的导向作用,优先解决了当前生产急需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深松机和特色产业机械化等薄弱环节问题。五年来,全市共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1亿元,比“十一五”增加了1.8亿元,增长了110%,累计惠及农民2.5万户,补贴机械3.3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 4182台,带动农民投4.5亿元,各级农机项目资金300万元,作业补贴150万元,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日益高涨,提高了我市农机装备水平,推动了农机事业快速发展。
  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一是推进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转变,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向所有农业机械转变,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二是推进“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和大检查活动,严格治理“黑车非驾”、“违章载人”等违章行为,杜绝农机违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五”期间,拖拉机入户挂牌率80%,检审验持证率达到 95 %,农机事故率控制在 0.8‰ 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