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出台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惠民政策
28.03.2020 09:12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生、老、病、逝皆民生,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民生职责。记者近日从吉林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殡葬改革,吉林市民政局在经过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吉林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该办法于4月1日起试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具有吉林市户籍且无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和驻吉部队现役军人为一般免费对象,免费享有普通专用殡仪车辆遗体接运、三天内普通冰柜遗体冷藏寄存、普通炉火化、一年内普通格位骨灰寄存服务;具有吉林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享受定期抚恤和补助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火化通知书的无名尸为特殊免费对象,除一般免费对象享受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外,还免费提供一次性普通纸棺、一个普通骨灰盒。
该办法规定,按照现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标准,一般免费对象最高单具免费832元;特殊免费对象最高单具免费1266元,并强调免费标准依据政府定价(指导价)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一般免费对象去世后,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免费对象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死亡证明原件办理相关手续。逝者为驻吉部队现役军人的,提供逝者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驻吉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户口簿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特殊免费对象去世后,丧事承办人除提供一般免费对象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军人证等证件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祖维晨)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28.03.202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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