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出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周源)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我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法律诉求,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决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促进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首要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保障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改革创新。遵循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律,以改革精神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通过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实施体系更加健全、覆盖群众更加广泛、便民措施更加完善、保障条件更加完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实施体系更加健全。城乡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实施不足、开发区覆盖不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快速服务圈全面建成。
——覆盖群众更加广泛。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拓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城乡人民群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全覆盖。
——便民措施更加完善。实现“互联网+法律援助”和实体服务平台便捷服务,实现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努力做到优援速援。
——保障条件更加完备。经费、设施、机构、队伍和制度实施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的公益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法律援助实施标准、质量评估、监督投诉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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