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出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06.2017 11:02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近日,长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规划》设定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有所降低,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为实现总体目标,《规划》设立14项分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项。确定了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核心的10项主要任务,明确了通过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多种保障措施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保共治格局,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国家、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5.06.2017 11:02
国务院批复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长春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25万人以内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长春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城乡规划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吉建规〔2017〕5号
建设厅
吉林省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