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兴华园小区 居民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供水

08.12.2014  08:33

物业贴出的通知本报记者 迟久阳 摄

长春市兴华园小区B区居民朱先生4日来电: 如果我们不交物业费,物业就要给我们停水!

本报记者迟久阳核实报道: 朱先生是两年前搬到应化南路与福源街交会附近的兴华园小区B区的。他说,家里有一面墙壁总是返潮、长毛,把这个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后,直到现在都没有彻底解决,作为一名普通的业主,唯一能“制约”物业公司的就是物业费。

4日上午,记者来到兴华园小区B区,看到多个单元楼宇门上确实贴着物业费催缴通知单,并称“逾期不交者,物业公司将采取停水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积极,所以我就没有交物业费。”家住10栋楼的居民张女士说,他们这个小区交工有5年了,让她发愁的是,家里的窗户有点变形,冬天凉风就会往屋里灌,将这个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总是说,这个事不归他们管。

记者在小区询问了20位业主,其中有14名业主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兴华园小区B区属于回迁区,约1500户,物业费每平方米0.45元,“即便是物业费不高,却还是有百分之八十的业主不交物业费,而小区二次供水费用恰恰含在物业费里。”

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有些业主家的窗户等设施出现问题,现在正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帮他们解决,确实不用物业处理,但是这些业主就是不理解,认为物业公司不负责,所以,就不交物业费,“我们也是出于无奈,才贴了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想通过二次供水来制约不想交物业费的业主。”

高新区奋进乡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兴华园小区B区居民已入住有5年了,一些房屋窗户等设施难免出现“毛病”,针对这个情况,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组织人员进行解决。但是,不管业主交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都无权阻止业主用水,所以,他们会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物业费应否缴纳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书面约定及日常实际服务行为,对业主停水停电等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