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协勤员
14.01.2016 17:43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120名(其中男80名、女40名)。
招聘条件:长春市城镇(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户口的公民。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18周岁(1998年1月31日以前出生)至38周岁(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18周岁(1998年1月3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1年1月31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集体失业人员(市就业局或人才存档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低保证);3.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证明);4.随军家属(团以上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5.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证);6.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
上述人员已享受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者(零就业家庭除外),不在招聘范围内。
身体基本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
需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报名时间:1月18 日—22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长春大街602号)。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14.01.201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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