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务实之举 履担当之责——通化市人社局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09.03.2017  10:34

  年初以来,通化市人社局为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建筑、加工、住宿、餐饮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推动了问题发现机制的落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金案件5件,涉及人数49人,金额49万元。

   一是压实各级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办法,制定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实行兜底保障。 在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市政府建立500万元、县(市、区)政府建立200万元的欠薪应急周转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 建立全市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企业,定期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是积极宣传造势。 排查期间,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劳动法规与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工资、合法用工意识。(通化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