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27.07.2015  11:28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作为治吏反贪反渎的一把“利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决定着政权兴衰、事业成败。

  “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3件301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4%”。透过数据不难看出,今年年初以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研判改革影响,分析侦查规律,科学整合机构和人员,在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办案规模的稳定和办案质效的提升也进一步提振了检察机关改革的信心。

  “破解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各自为战的传统模式,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是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如是说。

  市检察院在指导九台、南关检察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今年5月将反贪、反渎、预防三局整合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实现了“侦防一体”,集团作战的整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目前,职务犯罪检察部共配行政编制50名,组建9个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同时,明确内外对接关系,有效整合办案力量,“一体化侦查”得到进一步加强。

  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必须应时而动。市检察院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注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示,保证整个询问取证过程公开透明。同时,所有终结案件将在阳光检务大厅予以公开,保证举报人、涉访人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信息。”职务犯罪检察部助理检察员张淼道出了“五化侦查模式”所带来的新变化。

  从工作现状出发,市检察院不断探索,形成了以引导侦查信息化、初查精密化、讯问突破专业化、侦查组织科学化、办案保障现代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侦查模式”,实现了侦查战略由传统的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化引导型转变;侦查方法由粗放式向精准型转变;侦查机制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侦查人才由非专业化向专业化转变;侦查形态由相对封闭向公开、透明、规范转变。

  为使“五化侦查模式”真正形成战斗力,市检察院结合改革,修改完善了一体化侦查、信息化引导侦查、案件查办组织指挥等6项工作机制,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与时俱进。

  明确权责,保障职务犯罪侦查规范运行。改革中,市检察院明确了分管检察长、部长、主任检察官、承办检察官和辅助人员的权责范围。为突出主任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制定了权力清单。

  “现在办案要更加慎重、更加细致、更加规范。”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李贤表示,权力清单赋予了主任检察官调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调查取证的决定权,初查、立案、不立案、移送起诉、不起诉、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提请权,以及对本组检察官办案的监督权,提升了检察官的办案质效。另一方面,内部监督制约也确保了职务犯罪侦查权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

  数据显示:今年年初以来,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28件166人,大案率为82%,同比增长35%;查办渎职侵权重大案件59件61人,同比增长37%;查办要案36人,同比增长29%。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改革优势初步显现。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改革试点工作,让改革红利得到最大释放,全力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张海胜说。 (记者 魏 巍 周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