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农村人大代表日常管理

16.06.2015  13:24

  近年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农村基层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其履职尽责。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现身说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代表学习人大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代表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代表每年要在本选区选民代表大会上就履职情况向选民述职,由选民进行评议。对无故不能加述职或在评议中多数选民不满意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意识。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在人大代表任期内,为每位代表建立履职档案,详细记录代表出席会议、参加审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及联系人民群众情况,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届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代表辞职相关制度。对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的;对没有时间执行代表职务或不愿意执行代表职务,长期不发挥代表作用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违法乱纪和选民不信认的代表应罢免其代表职务,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文/李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