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现场执法巡查力度。 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情况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由定期检查改为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发现治污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放等情况及时取证,现场处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今年查处的4家问题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提高运维监管考核力度。 制定了《长春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定期对各运维公司的运维能力情况进行督查,按月按季考核;对省控以上企业每月1次、其他企业每季1次开展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及时将核查及评分结果录入平台。定期组织在线监控工作交流,加强运维技术培训,实现监管考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提高现场核查强度。 每季度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系统开展现场核查,详细记录现场核查情况。每月重点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等减排重点项目在线系统进行现场核查。今年1至6月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3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企业整改。
四是提高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 通过配强自动监控管理人员,加强自动监控设施的比对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严格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上半年,全市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4.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100%,均好于国家和省级要求标准。
五是提高在线系统联网率、完整率。 目前,长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总台数204台,其中,废水在线设施92台套、烟气在线设施112台套。实行专业人员全天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网络巡检,及时发现查办监控平台异常情况,按异常数据响应办法告知相关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充,确保监控数据的完整性,在线联网率、完整率由85%上升到95%以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