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班
11.11.2014 11:20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日前,我市首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班在南关区政府礼堂召开。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等554人参加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新法”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数额,实行“黑名单”制度,增加了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培训中,我市安全生产专家围绕“新法”的主要新设条款、主体责任及监管内容、安全生产工作体制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使与会人员更加明确了自身职责,加深了对“新法”精神实质的理解,为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11.11.2014 11:2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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