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柔肩担重任 一片丹心铸检魂

09.03.2015  17:24

巾帼柔肩担重任  一片丹心铸检魂

——记省检察院反渎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杨鑫

穆德爽

  杨鑫是70后,看上去是弱女子,却柔中带刚,淳朴中透着干练。她像邻家姐姐,始终带着亲切的笑容,谈起她办理过的“巨贪大案”,她平静如水,淡淡地说:这只是我的本职工作。

  从检25年来,杨鑫主要在反贪局和反渎局工作,主办了一些非常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也参与承办了一些专案,虽然付出许多艰辛和汗水,但她依旧乐此不疲。

  胸前带上检徽就是心里装进责任

  杨鑫时时把女性的“”融入到办案中。几年前,在参与办理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刘某受贿案中,杨鑫负责案件材料综合、证据审查工作,因该案涉案金额大,且涉及一定的专业性,为将案件吃透,杨鑫加班加点,查阅了很多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并做了详细的摘要笔记。因为做足了功课,卷宗移送公诉审查起诉后也未经退补,直接起诉至法院,且侦查终结认定犯罪金额、公诉移送法院起诉认定犯罪金额、法院最终判决认定犯罪金额基本一致,刘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参与办理某法院原工作人员李某某贪污一案时,因该案时间跨度大,涉案地域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人情关系复杂,给调查和收集证据带来重重困难,尤其是相关人员外逃和不作证,加之被告人反侦查能力强,抗拒心理强,拒不供认犯罪,使办案工作举步维艰,几度陷入僵局。杨鑫作为专案组成员,静下心来,将李某某所承办的案件逐一进行梳理,与专案组成员一道,经过细致研究分析,最后她提议用导图方式分析案件,使案情很快找到了突破口,一鼓作气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至法院,被告人李某某最终被判处死刑。

  2009年,杨鑫受命主办某公司董事长谭某贪污案件,她把查询谭某亲属存款作为切入点,发现了谭某的哥哥和其女朋友等人名下有1000余万元的存款。她还通过对谭某工作职能范围的详细研判,从中找到突破——“谭某案件绝不是一起孤案和个案”。于是,她深挖窝案、串案,经过与其他办案人员的艰苦努力,此案扩展成在全省引发较大影响的系列大要案件,收缴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及其他违法所得总计79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谭某也被判处无期徒刑。

  用杨鑫的话说:胸前带上了检徽,心里就装进了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脊梁挺直了,责任才能担稳。

  身为人民检察官就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

  杨鑫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与同事们一道,克服重重困难,冲破层层阻碍,成功侦破一起又一起疑难复杂案件。

  李某某受贿案是一件难啃的骨头案,李某某在供述时交待,有些受贿款是通过其爱人徐某某收受的,办案人员在询问徐某某时,徐某某非常不配合,拒不交待收钱的事实,给侦查工作带来了阻力。

  杨鑫不急不燥,认真地梳理卷宗材料,通过对行贿人员笔录的查阅,李某某的供述,证实徐某某已涉嫌共犯。办案人员以证据为突破口,对徐某某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徐某某逐渐转变了对办案人员的抵触情绪,终于配合检察机关把几笔收钱的事实核实清楚,完善了李某某受贿证据。

  在办理田某贪污案件中,田某以其亲属伪造身份经营公司来掩盖其犯罪行为,拒不认罪。杨鑫就认真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对案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全面收集书证,搞清案件的时间顺序,演变过程,依据证据制定讯问提纲,有针对性地讯问,并在讯问中适时示证,揭穿了田某精心编造的谎言。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田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土崩瓦解,低头认罪,案件顺利侦结。由于该案社会反响巨大,《检察日报》等十几家媒体都对该案进行了深度报道。

  办案中,杨鑫注重多方寻求突破,她在主办原长春市某区政协主席安某受贿案时,从安某妻子李某的口供中找到突破口,为案件的进一步深入奠定了重要基础。在主办原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咸某某受贿案时,她帮助镇赉县检察院成功攻克了向其行贿另一公司高管人员孙某某的口供,为该案固定证据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杨鑫的心目中,身为人民检察官,就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我多付出一些,国家就可能少蒙受一些损失,这样的付出很值得。

  舍小家顾大家  一片丹心铸检魂

  2012年,在办理原中信兴业公司总经理许某某贪污案中,杨鑫在承担该案审讯工作中,胃病发作,疼痛难忍,正在生病,但她硬是坚持下来,同其他同志一道完成提审。对该案嫌疑人许某等三人进行讯问时,在久审无果的情况下,杨鑫始终坚持不放弃,经过不懈的耐心教育,终于获取了有价值的证言,为查清案件事实起到了重要作用。许某某系列案件的成功查办,为国家挽回1.5亿元巨额经济损失。她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不畏困难的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誉。

  多年来,杨鑫和爱人分居两地,照顾孩子的工作就落到她一个人身上。反贪、反渎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杨鑫的女儿也经常受到她的“冷遇”。 2010年的一天,在办理安某受贿案时,领导临时通知杨鑫和其他同志一同去外地调查取证。任务急,需要马上就走,杨鑫来不及安顿正在上初三的孩子,就和同志们出发了,这一走就是三天。回来后,她才知道,孩子晚上害怕时就亮着灯睡觉,早晨起来,连早餐都吃不上就去上学,她的心里酸酸的,但她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2012年,在办理赵某某受贿案时,专案组要求快侦快结。当时女儿正在读高三,面临高考,杨鑫每天都是早晨6点多钟从家里出来到办案点,有时凌晨一两点钟才回到家,看到女儿手里还拿着书熟睡的样子,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但是看到案件天天有进展,天天有突破,她也为自己身为检察官而自豪。

  办案之外,杨鑫谨言慎行,从不和案件无关人员谈论案情,也不会在金钱与人情面前有一丝一毫的妥协。她说,我的工作职责要求我必须简简单单地生活,心无杂念。

  不懈的付出终有回报,从检25年来,杨鑫曾六次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7年被吉林市命名为“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被吉林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8年被吉林省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11年被吉林省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2015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