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法院:为王宝强离婚案不当言论道歉
01.11.2016 12:41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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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菏泽巨野县法院对此前就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微博发布的言论作出声明。声明称:“2016年10月29日,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的歉意!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
此前,该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并附文:“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妈!”呛声王宝强,引发网友围观。目前微博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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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6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