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干仨月发四套工装 辞职被扣1848元折旧费
一些特定的岗位要求员工着统一工装,市民赵女士就应聘了这样一份工作,干了3个多月发了四套工装,却在她离职时向她要工装的折旧费。
干仨月发四套工装 辞职被扣1848元折旧费
今年5月末,市民赵女士在繁荣路与东岭南街交会处附近一小区应聘了样板间接待员的工作,工资为每个月2400元。开始工作后,公司要求穿着工装,并先后发给了她长袖、短袖、短裙等四套工装。
工作不到3个月,因为跟同事的关系问题,7月24日,赵女士找到经理,希望调任其他工作岗位,但经理没有明确回复。8月11日,赵女士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离职,得到了批准。但随后人事部通知她要将发给她的工装还给公司,并要收取一定的工装折旧费。赵女士拿到人事部递给她的这份折旧费惊呆了,四套工装折旧费要1848元。“光夏季那两套短裙就扣了1200多元钱。”赵女士说,她8月份只干了11天,7月份的薪水尚未发,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8月份的薪水不够扣折旧费的,要从7月份的薪水里扣。“也就是说扣了折旧费,我7月份只能拿到500多元钱。”看着工装,她觉得特别委屈。
工装为订制 任职不满需扣折旧费
25日10时,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吴经理。他介绍说,公司在员工入职时为员工量身订制了工装,工装是有费用跟着的,并且通知了员工,工装必须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以上才是免费的,如果干不满一年需要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为更详细了解情况,记者又联系了该公司人事部闫姓负责人。她介绍,该公司在进行员工入职培训时就口头向员工明确了关于工装等一些公司的规定,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员工都是签了字的,也就是默许了公司的这些规定。赵女士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如果是公司将其辞退的,就不会向其索要工装的折旧费。
扣折旧费不合法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此,记者咨询了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商永辉律师。他表示,除非提前签过相关的协议或者员工签过字,了解了公司规定上有这样的内容,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工装的折旧费要从未发的工资中扣除,离职的员工可以拒绝签字,如果公司强行从工资中扣了工装折旧费,那么可以以劳动纠纷的名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6时,记者拨打了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工装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一般认为工装是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待遇,员工离职后选择将工装留给企业,这并非是买卖关系,企业无权要求离职员工为工装买单。 记者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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