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粮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经省人社厅授权,省粮食局组建粮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现评委会办事机构已与省人社厅完成网上申报人员材料的A、B角审核工作,请各地区、各单位组织报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评审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 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
地 点:省粮食局二楼中会议室(长春市西民主大街725号)
联系人:孙 野 陈玥宏
联系电话:0431-88585875、18943697806
0431-88582289、18744050088
二、报送材料明细
(一)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用培训经历完善所学专业,需报送相关培训材料);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类政策免试人员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需体现出聘任单位、聘任人员、聘任时限、聘任岗位及级别);
(五)相关业绩成果、学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六)2016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七)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八)吉林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申报中级资格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200元,申报副高级资格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需加收100元评审费。
前五项申报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带回,复印件由评审会留存;六至九项材料评审会留存,如最终评审通过,评审表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并发放。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各单位及有关申报人员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
(三)所报人员务必为网上A、B角审核通过人员,网上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受理;
(四)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由参评人员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省粮食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