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大宗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考核的通知

10.06.2015  13: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大宗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现场准入考核的通知》(吉高节办〔2013〕5号)和《关于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大宗材料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吉水农局联[2013]961号)文件精神,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受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2015年度大宗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现场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方法

(一)对2015年度新申请的企业进行准入资格审核

准入资格审核工作采取对申报资料初审和对申报企业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申报资料初审

(1)企业基本情况(见附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节水灌溉产品认证证书

(7)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主要产品商标注册材料

(9)产品生产执行标准材料

(10)产品质检管理制度材料

(11)产品送检制度材料

(12)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2、现场考核。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组织专家对各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将到申报企业对企业资质、材料质量、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等指标进行现场考核。

(二)对2014年度列入准入名录的企业进行动态考核

动态考核主要实行年度审核和产品售后服务跟踪的方法,对列入准入名录的企业进行考核。

1、年度审核。通过深入企业内部查验有关证件(证书)、材料质量、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等,对列入准入名录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年度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保留准入资格,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准入资格。

2、产品售后服务跟踪考核。对2014年度已向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供应材料设备的准入企业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用户反馈情况等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如发现生产企业因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或者两次受到用户投诉的,

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从准入名录中除名。

              3、2014年度已列入准入名录的企业,凡是需要增加或减少供应产品名称的,要在企业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中详细说明其生产能力、增减产品名称等有关内容。

4、2014年度已列入准入名录的企业,企业全称有变化的,需按新的企业全称填报。填报企业名称要与工商注册及单位公章一致,并在企业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中说明变更原因,附原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

          5、凡是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证书到期未继续认证、未到期暂停、证书撤消企业,都应在企业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及2015年新申请企业初审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6、2014年度已列入准入名录,未向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供应材料设备的企业,2015年度准备继续参与供应产品,企业要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并将本企业与2014年度准入资格考核时的变化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凡通过准入资格复核的企业,列入2015年度准入名录;对2014年度已列入准入名录,未向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供应材料设备,未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的企业,不再列入2015年度准入名录。

二、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时间:5月12日-22日

  2、申报资料初审时间:5月22日-6月1日

  3、现场考核(动态考核  )时间:6月8日-7月8日

(二)有关要求

1、从2015年开始企业申报产品名称新增加了空压机、涂塑软管、各类阀门产品。

2、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考核委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2日前报送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电子版发至: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3、请申报考核的企业,按照《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大宗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现场考核的通知》(吉高节办[2013]5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审核的通知》(吉水农局[2012]912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4、6月8日后,协会将分期分批派出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和产品售后服务跟踪考核。专家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规及有关要求,通过查看现场、审核资料、会议座谈、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对生产企业作出考核评价,并填写“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现场考核(产品售后服务跟踪考核)专家审核意见表”。  考核结束后,协会要将专家咨询意见及时反馈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公示和公告。对通过准入资格考核和动态考核的企业在《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网站》(www.jlsnsxh.com)、《吉林省水利厅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公示的企业列入“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大宗材料设备生产企业2015年度准入名录”,向社会公布。

6、为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度申请准入资格审核的生产企业、2014年度列入准入名录并向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供应材料设备申请动态考核的生产企业应及时向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支付邀请专家考核咨询费1.8万元;2014年度已列入准入名录,未向吉林省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程供应材料设备的企业,2015年度准备继续参与供应产品,并提出准入资格复核申请的企业,免交邀请专家考核咨询费(通过准入资格复核的企业,准入资格2015年保留一年)。

7、汇款请至:

单位: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账号:22001310043052500792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海支行;

汇款用途:咨询费。款到即开据税务发票。

8、请申请考核的生产企业抓紧与吉林省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协会联系。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16楼

联系人:协会秘书长韩有利:电话:0431—85312917

手机:13341574975;

杨凤宝:电话:0431—85318317传真:0431—85318317

手机:13804301737;

李汇缨,电话:0431—85312917,传真:0431—85318317,手机:13196002182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220号(吉林水利大楼16楼)

邮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