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用饭票抵工资 农民工称吃饭选择权被剥夺
工地用饭票抵工资
给农民工预支工资,其中有一部分是给的餐票。这一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的现象,如今在武汉市极少数工地上仍然存在。昨日,洪山区一工地农民工就反映,工地此举侵犯了他们的饮食选择权。
据洪山区张家湾街烽火村还建项目H2H3地块农民工反映,该工地有200多名农民工,本来春节前农民工预支生活费,都是直接给现金,工人如果想在食堂就餐就用现金买。节后开工以来,找包工头预支生活费,除了给一部分现金外,每个月还要给一部分“代金券”作为饭票,只能在工地的食堂里用。
前日上午11:30,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工地食堂看到,陆续有工人前来进餐。记者粗略数了一下,食堂提供了约30个菜品,其中约10个荤菜,20个素菜,价格为13元/斤。
记者进入部分宿舍走访了多名工人,他们均对工地发饭票抵工资的作法表示不满。农民工阿虎(化名)说,春节前每个月可预支1500元现金做为生活费,节后从开工到现在一个多月只预支到七八百元现金,剩下的只能领“代金券”作为饭票,天天吃食堂没胃口,这样剥夺了他们吃饭的选择权。工人们说,他们曾经反映过,但根本没有用,听说食堂老板是施工单位领导的亲戚。
据施工单位武汉中泽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人外出吃饭耽误时间,还不安全。发放饭票让工人在食堂就餐也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如果工人的饭票用不完,到时候也可以退。项目部投入大量资金,贴水电费,为工人们提供丰富卫生的饭菜和干净的就餐环境,如果工人都不在食堂吃,食堂亏损也不好办,不办食堂又不行,大家应该多换位思考。对于食堂老板有关系的说法,该负责人不置可否,认为这不是主要问题。
国家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擅自、强制用代金券来代替是违法的。经央视和本报多次曝光,最近几年,发放代金券在武汉市建筑工地已较为少见。(记者 张皓)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