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提示公众警惕新型传销活动
8月10日,长春市工商局在长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并就新型传销活动向公众发出提示警示。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公平交易处、直销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潘锋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 以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抓手,对传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强化专项与常态化整治。近三年共查办传销案件26件,打掉传销窝点42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严查大要案件。通过严肃查处网络传销等大要案件,有效震慑传销组织者,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打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抵制传销、共建和谐”宣传教育。组织禁传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提高群众防范传销意识,营造抵制传销社会氛围。四是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推动建立涵盖基层工商所、公安派出所与社区的“三位一体”打击传销监管体系,签订联防联控责任书,开展对宾馆、礼堂等重点场所防范传销和违法会销的专项整治。2017年,我市顺利通过考评验收,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并得到省政府考评组好评。
潘锋强调,目前传销活动的载体与作案方式趋向虚拟化职业化,传销方式更隐蔽、传播速度更快、蔓延范围更广。市工商局提示广大公众应警惕4类传销活动:一是以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为名,打着“资本运作”“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下线牟利的拉人头式传销;二是借助虚拟网络,以“电子商务”“电子币”“原始股投资”为幌子,以快速致富为诱饵,发展下线牟利的网络传销;三是披着“公益慈善”“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免费旅游”等华丽外衣,用名目繁多的层级奖励骗人参与的传销陷阱;四是大中专院校学生要警惕借招聘、实习、创业、交友、旅游等名目,以高薪致富为诱饵,以发展亲友为事业基础的传销陷阱。广大群众应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