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下放八项管理权限支持珲春加快开放发展

23.12.2015  22:51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米韵熹)过去,珲春企业进行股份公司登记,需要到长春提交材料办手续。如遇到材料不全等问题,企业说不定得往返多少次。如今,这种情况不复存在。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随着近年来珲春边贸发展迅速,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珲春市加快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省工商局再次向珲春下放8项管理权限。

据了解,省工商局始终高度重视简政放权,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先后进行了5次放权,向县(市)工商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23项。此次向珲春下放的8项管理权限分别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企业集团登记、股份公司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烟草广告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推荐省著名商标初审。

为支持珲春发展,省工商局早在1993年就专门向国家工商总局争取到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使珲春的外商企业可以在珲春直接办理登记业务,不必在省、州、市之间进行往返。”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王淑英介绍,“自1993年以来,珲春市累计登记注册过外商投资企业475家,累计为外商投资企业节省注册成本10余万元,更重要的是为外商大大压缩了登记时间成本。每户企业登记时间由原来的3至5日缩短至1至2日,材料齐全更可以当场发照。

为确保此次下放管理权限落实到位,省工商局派出业务骨干到现场进行培训指导。珲春市工商局在保证专门的承接科室和负责人进行运作的同时,还选派业务骨干充实到窗口。目前,8项权限已做到了完全下放。珲春市工商局可以顺畅地行使这些管理权限。

目前,珲春现有外商投资企业140家,投资总额3.4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不仅成为助推珲春市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外商企业独有的活力和经营方式为珲春带来了更开放的思路,使珲春逐渐成为了国际化的区域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