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男子放弃自己逃生救工友 全身99%烧伤

28.10.2015  11:37

李景明目前还没脱离生命危险

10月21日22时许,敦化市江东镇东吉祥村一炭厂厂楼突发大火,住在紧邻厂楼小棚子里的农民工李景明沉睡中,突然闻到浓烈的烟味儿,起身赶紧往出逃。危难时刻,李景明爬到临近的工友住处告知救火,然后便昏迷过去。正是因为李景明的及时通知,才挽回了炭厂其他厂房和工友的生命和财产。

自10月21日22时许事发到昨日,整整5天过后,李景明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期,在延边大学第一医院的ICU病房中等待奇迹的发生。他的妹妹林女士说,当时全身99%面积烧伤,所有人都以为活不了了,因为实在太严重了,到敦化市的医院根本不敢收,然后赶到延边大学第一医院,入院立即住进重症监护室,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入院第二天就出现了肾脏和呼吸衰竭,伴有血压下降。

回忆起哥哥被烧伤的事,林女士欲哭无泪,“李景明是我姨家的哥哥,老家是汪清县鸡冠乡影壁村,今年34岁,为了养家糊口,才来敦化市江东镇东吉祥村一个炭厂打工,平时只有他一个人住在紧邻厂楼旁边的小棚子里,其他人住在厂区其他住处,小棚子没有门,就是用木板子搭建的小屋,平时出入都得从厂楼里走。”林女士说,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在大火中没能及时逃出来。

10月21日22时许,正在熟睡中的李景明突然闻到刺鼻的浓烟味儿,起身一看,紧邻旁边的厂楼已经燃起熊熊大火,来不及多想,李景明开始往出逃。此时,厂楼已经被熊熊大火围住,但是李景明只能穿过厂楼才能逃命出去,几次被烧塌的坠物砸中,在最危难时刻,李景明没有停下来,硬是忍着剧痛爬到附近的工友住处,“着火了,快去救火!”扔下这一句话,李景明晕厥了过去。也正是因为通知及时,消防车及时赶到,避免了其它厂房和工友的生命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目击者,同是李景明工友的吴雪松说,他和其他几人就住在离着火厂楼仅30米外的房子里,“我们平时6点多下班,晚上10点多正是睡觉的时间,当李景明爬进我们屋告诉着火了,喝了一口水后就昏迷过去了。然后大家就迅速跑出去,看见整个二层厂楼连同旁边李景明住的小棚子已经在火海当中了。”

吴雪松说,“当时多亏李景明不顾生命危险,及时告诉我们失火了,否则我们不可能知道着火了,其他6个人都有可能殃及,后果不堪设想。”

当天夜里,被救护车送到了延边大学第一医院,直到昨天,仍在重症监护室监护,命悬一线。每天至少2万元的医疗费,5天花了8万余元。林女士说,李景明入院后,炭厂老板共送来了35000元。李景明家中有6岁的女儿和刚刚一岁多的儿子。在他出事后,妻子也难过地病倒了,还要在家照顾一双儿女,李景明全靠母亲孙艳华和李景虎在医院陪护。李景明出事后,汪清县鸡冠乡影壁村村民对他的不幸遭遇非常同情,村委会、学校和村民,以及李景明和李景虎的同学都纷纷捐款,还有一些爱心人士也赶到医院探望。目前,他们已收到社会各界爱心捐款近3万元。

据医生讲,李景明是三度烧伤,面积达99%以上,各项器官衰竭,如果要恢复,也要在半年左右的时间。

“老板说也不是不承担,是没有钱往出拿,所以只能有这些了。”对此,李景明家人表示理解。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张新峰律师,他表示,要根据失火原因确定责任人。“因为李先生被烧伤时,并非工作时间,同时也不是因工作烧伤,所以不可以判定为工伤。但是是因为主楼着火而殃及李景明,那要查查主楼着火原因,如果没有其他人纵火,因为工厂管理失误,那么,工厂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劳动责任。”

城市晚报   记者  张添怡  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