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拖欠工资:工人“跳槽”惹怒老板 讨薪路上遇难题
05.02.2017 20:05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对于在外谋生的打工族来说,过年回家,最担心的事就是兜里没钱。沈阳小伙小林这个春节就囊中羞涩,不是因为他不节俭攒不下钱,而是因为他打工的一家印刷包装厂,欠了他四个月的工资。
小林是沈阳人,2016年2月经哥哥介绍,来到长春一家印刷后期包装公司打工,由于公司的负责人李经理是哥哥的朋友,出于人情,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每个月给小林基本工资3500元,如果涉及加班,再根据公司效益适当给加班费,按理说这样的待遇不错,但去年11月9号,小林却离职了。
小林说,除去有一个月的休假,他实际工作的时间有八个月,期间从未按月发过工资,没钱生活了,李经理就给个三百五百的,最多一次性给过3000元。小林告诉记者,他计算了一下,8个月工资一共两万八,李经理一共给过自己一万四千元,眼下还有一万四千元基本工资和一些加班费没有拿到。不能及时拿工资的滋味不好受,去年11月,他离开了原单位找了份新工作。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快过年了,为了拿到被拖欠的工资,1月19号下午,记者和小林一起来到他曾工作过的印刷包装公司,找到了李经理。
李经理没有否认拖欠了小林的工资,他说自己不承认欠工资那都是气话,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小林离职前没提前打招呼就走了,让工厂不能正常运作,耽误了交工时间。经过记者协调,李师傅表示工资可以开,但因小林离职,带给工厂的损失得从中扣除,最后两人协商妥当,由李经理支付小林8000元工资,不过眼下由于货款没下来,李经理给小林打了张欠条,承诺1月24号就将8000元全部结清。
对此,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佣双方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同时劳动者离职也该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05.02.201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