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工作时手指受伤修养半年 最终获赔1万元

15.07.2015  01:51

  杨女士在延吉市一家纸质品加工厂工作,工作过程中不慎将手指损伤致其在家休养半年,经过司法调解,最终获得1万元赔偿。

  杨女士今年48岁,龙井市人。去年9月,她在延吉市人刘某的纸质品加工厂工作。去年12月26日,在工作过程中,杨女士不慎将左手食指、中指损伤,刘某立即将她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了4000元的医疗费。之后,杨女士出院在家休养半年有余。休养期间,因手指受伤,杨女士干不了什么活,也便没了收入,给原本生活就很困难的家庭增加了负担。

  经过深思熟虑后,杨女士多次找到刘某索要其半年的误工费,屡遭拒绝。索赔无果的她想到求助司法调解。今年6月25日,杨女士来到延吉市司法局小营司法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找到刘某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调查,刘某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条款赔偿杨女士误工费等费用。得知自己对杨女士受伤一事应负赔偿责任后,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刘某最终同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赔偿误工费、伤残费以及后期医疗费共1万元。6月30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当日将1万元付给了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