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在眼前 他却无法入职
张先生供图 张先生查到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最后一笔费用是原单位缴纳的。
以前,张先生在大型酒店里做市场经理,月薪上万元。现在,他到处打零工,成了一名刷大白的工人。造成如此大差距的原因,是张先生的住房公积金无法从原单位转出。
新工作要办住房公积金转移
原单位却不给盖章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做营销方面的工作,2013年他到国贸大饭店担任市场总监,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工资也是现金发放的。2014年6月,张先生离职。近日,张先生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薪金待遇都合心意,就在他办理入职时,却发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手续还在原单位,他需要拿着住房公积金调转单到原单位盖章,把住房公积金转移出来,新的单位才能给他办理入职手续。
“我跟原单位的人进行了沟通,他们不肯在我的住房公积金调转单上盖章,理由是我不是这个单位的员工。”张先生气愤地说。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给我交了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这在电脑里都能查出来。而且长春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最后一笔交费的单位,我只能找他们盖章。”张先生说。
找不着正式工作 只能打零工维持生活
张先生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调转单上需要原单位和新单位双方盖章,才能办理转移。现在原单位不肯盖章,他的住房公积金就转移不了,新的单位无法给他上五险一金,也不敢录用他。眼看着一份满意的新工作摆在眼前,自己却无法入职上班。
现在,由于长时间没有工作和收入,张先生开始到处打零工赚钱。“我得生活呀,现在工作是找不到了,就算找到了也没人敢录用我,没办法我就干些搬砖头、刷大白的零工。我现在就想赶紧把公积金转移出来,这样我才能正常地工作和生活。”张先生说。
律师说法:原单位有义务为员工办理手续
18日,记者拨通了长春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张总裁的电话,询问其张先生办理公积金转移的事,张总裁表示详细情况要向国贸大饭店的人事部了解。
此后,记者联系了该人事部的于总经理,但其表示是后到单位的,对之前的事不清楚,建议记者咨询人事劳资部。记者又往该饭店人事劳资部拨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的张新峰律师。
张律师表示,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新单位有一些手续需要原单位的配合,原单位必须给已经离开公司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张律师说,张先生的原单位不能以其不是单位员工为由拒绝出示相关手续,因为即使张先生没有与原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原单位拒不出示相关手续,张先生可自己与原单位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走司法程序。(长春晚报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