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工人坠落摔伤 企业拿16.8万元后称没钱了

15.12.2015  13:07

原标题:高空作业工人坠落摔伤 企业拿16.8万元后称没钱了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送来捐款7000余元

工人在工地上干活时受了伤,可是老板在支付了先期治疗费用之后,便以资金紧张、伤者属于自己承包活儿风险应当自理为由不再拿钱,这样的事就让李庆财遇上了。11日,记者联系到李庆财的妻子安晓芬了解情况。

现场回放

6米高空作业时坠落

11月6日7时许,在德惠市米沙子镇某酒厂修建厂房的工地现场,几名工人正在框架周围爬上爬下忙碌,嘈杂声中隐约传来一声闷响。

快来人啊,李三(李庆财小名)掉下去了!”工人安先生听到喊声立即朝李庆财等人干活的厂房框架方向跑去。“我看到框架上的另外两个人正从高处往下爬,李三已经摔到墙东侧的地面上了,他头上全都是血,已经昏迷不醒了。

工友们立即将李庆财送往长春市武警医院,由于伤情严重,当日转往吉大一院ICU病房。

据安先生介绍,李庆财坠落之前攀爬到6米余高的框架上给厂房钉扣板,在现场干活的工人没有戴安全帽,也没有其他防护措施。

家属

没有什么比救人更重要

医生说庆财的头部受伤、颅内存在淤血、部分毛细血管破裂、肺部被骨折的肋骨扎伤,现在他已经经历了两次开颅手术。”妻子安晓芬每天守在ICU病房外,盯着手机里爱人的照片以泪洗面,“前几天庆财还和我说,等这里的活儿干完就回家过年了,没想到才短短几天时间,他竟然变成这样了。

安晓芬介绍,李庆财今年39岁,10月份由工友介绍到位于合隆镇的吉林省百盛钢结构有限公司打工。

他是临时工,也算领班,每天工资是200元,没有签合同。”安晓芬说,李庆财出事后,“百盛钢构”给拿了16.8万元治疗费后便说没钱了。“我们老家是榆树农村的,前几年贷款在二道区四家乡杂木村买了房子,手里还有4万余元积蓄都拿出来治病了,我觉得没有什么比救我丈夫的命更重要的,目前他意识不清,现在因为没钱交医药费,肺部一直没有手术。

老板

承包关系 风险自理

记者联系到“百盛钢构”的负责人徐先生。

我们支持为李庆财积极治疗,但是由于目前公司遇到经济困难,资金出现问题,我们已经支付了十几万元的治疗费用,剩余的费用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徐先生说,李庆财不是该公司的临时工,与公司属于承包关系,“我们与李庆财的家属已经协商多次,他承包活儿的时候我们说好了风险自担,我们手里有相关票据和承包合同,最后法院怎么判,我们都认可。

工友 事发后工地停工

据了解,李庆财摔伤住院以后,在现场干活儿的工友们心情都很沉重。

挺好的一个人咋摊上这事儿了,我们到医院看望他一次后就都没回工地干活,工地也一直停工到现在。”工友安先生说。

安先生介绍,工友们平时都是互相介绍活儿,他是通过李庆财介绍来为“百盛钢构”打工的,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与李庆财相同,都是每天200元。

我们是临时工,和公司没有签过合同,一般都是干四五天活儿后就跟老板要点儿工资花。”安先生说。

律师 是否具备施工资质是关键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裴培律师。

李庆财的赔偿关键在于‘百盛钢构’是否具备施工资质。”裴培介绍,如果承包方(‘百盛钢构’)具备施工资质,会和发包方(李庆财发生事故的酒厂)签订承包协议,协议的签订表示发包方认可承包方的资质,一旦施工过程中员工出现问题发包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明知承包方不具备施工资质,一旦承包方下边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发包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从赔偿主体来看,如果‘百盛钢构’具有施工资质,员工受伤后可以直接要求‘百盛钢构’进行赔偿,或者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裴培指出,李庆财如果从“百盛钢构”直接领工资,其所付出事实劳动就与“百盛钢构”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李庆财在“百盛钢构”承包人处领取工资则构成雇用关系,李庆财在施工中因为有过错而发生意外,李庆财承担相应责任。

裴培提醒,工人们在工地上工作时发生意外,应该第一时间及时送医救治,并保留好在工地上工作的所有证据。

截至发稿前,李庆财已经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款7000余元。(长春晚报记者 何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