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轮巡视通报吉林银行等5家单位巡视情况
吉林银行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吉林银行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1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吉林银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排查,扎实整改
(一)强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提升全局观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发展共同考虑、共同实施。专门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通过述评使各级党委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各级党委结合实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委负责人按管理权限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职谈话,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三是强化分级负责,落实督导推进机制。明确要求党委成员经常性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在分管条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统筹安排、齐抓共管。
(二)创新监督举措,有效提升纪委执纪问责水平
一是完善廉政风控措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首次专题召开吉林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深入谋划具体工作措施。健全职责划分、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报送机制。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形成案件查处预警机制。抓紧、抓好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机制的贯彻落实,深化对违规违纪事项举报和异常行为的排查,拓宽信访举报途径,建立高效、透明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三是创新监督举措,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强化重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构建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的联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条线部门各自职能优势,确保案件查处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整治“四风”1。取消发放员工车体广告费
从2008年起,吉林银行在员工车辆上粘贴行标,并向员工发放车体广告费用。2015年12月18日,吉林银行下发《关于取消我行员工车体广告的通知》,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有关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我行员工车体广告并停止发放车体广告费。
2。撤销行领导办公楼层接待人员
吉林银行成立后,由物业公司在六个行领导办公楼层分别设置一名接待人员,负责文件传送、会议通知等具体工作。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后,对此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我行立行立改,于当日撤销行领导办公楼层六名接待人员。
3。杜绝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行为
2015年3月12日,经吉林银行党委会审议决定,高管人员全部辞任村镇银行董事职务,并自2015年1月起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杜绝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行为的发生。
二、健全机制,巩固成果
结合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项问题,深入谋划各项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吉林银行各项业务当中,组织修订《吉林银行员工近亲属回避管理办法》、《吉林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抵押物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巡视整改问题的对照检查活动,不断强化财务控制,严格管控员工行为,将监督检查贯穿整改工作始终,确保工作运行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都有相应的制度约束。
三、加强教育,深化问责
坚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全行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持续强化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持续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等突出问题。
在巡视整改工作期间,我行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先后前往通化、农安、吉林、辽源等地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历史遗留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对1名总行部门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总行行长助理、1名分行副行长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总行高管诫勉谈话,对1名总行部门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村镇银行董事长分别给予开除和降级处分,对1名分行行长助理给予撤职处分,有效提升了纪律审查的质量与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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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党委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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