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方舟子双方互撕 均称法院偏袒对方
29.09.2015 11:50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微博均有言论侵犯对方名誉权,判令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公开道歉并互赔4.5万元。双方均不服上诉。
今天上午,该上诉案在一中院开庭。双方在法庭上均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满,都称法院偏袒了另一方。
微博骂战
对转基因安全存分歧 双方互骂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始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分歧。
2013年12月起,双方由辩论成为“网络骂战”,方舟子称崔永元为“疯狗”、“僵尸主持人”等,崔永元则称方舟子“坑蒙拐骗都干过”,“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的头目”等。
2014年初,方舟子起诉崔永元微博名誉侵权,要求崔永元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微博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反诉方舟子赔偿67万元。
2015年6月25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两人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互赔对方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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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