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长岭县健全人民调解补贴激励机制

30.03.2015  12:40

原标题:长岭县健全人民调解补贴激励机制 “小资金”助推社会“大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李海芳 记者王佳)3月27日,长岭县太平川镇长白路社区人民调解员周峰笑容满面地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他的调解员补贴金。至此,长岭县2014年度30多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资金,全部顺利发放到了全县1600多名人民调解员手中。

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从3月16日开始,长岭县司法局就组织专人深入到全县22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长期奋斗在一线、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调解员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据了解,长岭县是我市首个建立并实施调解补贴激励机制的县区。自2011年开始,长岭县就按照“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和“年度补贴”两项激励机制,即:根据调解成功并形成案卷的人民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及难易程度,向负责案件办理的基层人民调解员给予相应的补贴奖励,与此同时还每年向每位人民调解员发放200元钱年度补贴,用于其因开展调解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及误工费用补助。

该机制建立并实施以来,长岭县已累计发放人民调解补贴资金近80万元,有效激发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使调解工作由被动受理案件变为主动排查走访,工作局面发生了质的转变,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上升。2014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56件,与激励机制建立前相比,年均增幅达30%以上,成功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扩大化90余件,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维稳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