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均预期寿命达76.51岁 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18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义在2017年吉林省“两会”改善民生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多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并于去年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同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国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目前,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基金、社会慈善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5+1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在全国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1280.9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98%,住院补偿年度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覆盖全省70万精准扶贫对象和160万民政救助对象。
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76.51岁
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迅速,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和区域中药资源普查全覆盖。2016年,6个县级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截至2016年,我省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51岁,孕产妇死亡率16.72/10万,婴儿死亡率4.28%。,均好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法定传染病发病率219.11/10万,位列全国第31位,持续控制在全国低流行水平;全民健康运动蓬勃开展,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省人口总量的32%。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00元
2017年,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糖尿病等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对患有32种常见慢性病的补助对象,在县域内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70%,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提高病毒性肝炎等4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对患有42种特殊疾病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比例达到85%;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报销比例达到70%;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报销比例达到65%。
同时,提高新农合普通住院患者报销比例。贫困参合患者在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报销比例分别可达到95%、85%、70%、65%。提高儿童白血病等42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对患有42种重大疾病的贫困参合患者,在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报销比例分别可达到100%、90%、75%、75%。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今年,将进一步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将起付线降至5000元;在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基础上,每段的报销比例再各增加5个百分点。
通过调整之后,2017年新农合普通住院患者、特殊疾病门诊县域内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可达到85%,重大疾病住院县域内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可达到90%。
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医院28种大病与吉林心脏病医院“三减免”政策,根据临床诊疗路径,优化新农合支付方案,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利用好慈善基金,基本能够实现就医患者费用全免。全面推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在国家确定的食道癌、胃癌等9种大病的基础上,增加19种疾病,共计开展28种重大疾病救治工作。记者 孙娇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