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女儿身亡 老汉为取女儿遗产四处开证明

03.08.2015  13:13

  去年6月份,姜先生32岁的女儿意外去世了。独生女儿的离世让老人伤痛不已,待稍微缓过来点,老人了解到女儿名下有股票,银行里有存款。但要取出这笔遗产并不容易,需要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要做公证,需要开一个女儿未婚且没有非婚生子女的证明。

 

  从民政局开出了女儿未婚的证明,60岁的姜先生对此很难理解,“开未婚证明不就可以了吗,还要无非婚生子女证明!”他觉得女儿的早早离世已经够不幸了,开这种证明就是对女儿人格的侮辱。无奈,为了取出女儿的遗产,他只好到社区去开证明。但他去了户口所在地所在社区好几次,工作人员都以不了解他家情况为由,拒绝开这份证明。 最终,姜先生求助现居住地春城街道庆阳社区的工作人员,了解老人情况后,社区为他开出了这份证明。

 

  过了而立之年就可立遗嘱

 

  对此,吉林敦宜律师事务所罗书男律师介绍,像姜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其32岁的女儿立了遗嘱,就可免去这些麻烦。30岁立遗嘱会不会太早?又有多少遗产可以继承?罗律师表示,30岁正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或加速阶段,并开始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与责任。但是随着离婚率上升、突发事件增多,诸如车祸以及猝死等,这些现象无不在提醒所有人都应该尽早安排好生前身后事,既不让自己所爱的人受到伤害,同时也体现了对周围人和社会的责任。

 

  30岁立遗嘱 没遗产成妄谈

 

  对于罗律师这个观点,记者在身边朋友中做了一个调查,不少人对30岁立遗嘱这个观点持不同意见。

 

  30岁的小秦至今未婚,作为一个小白领又是月光族,她认为只是租房吃饭就应接不暇了,哪来的遗产?这样一来,立遗嘱就成了妄谈。

 

  40岁的阎娜表示,她能接受40岁立遗嘱。如果立遗嘱,会优先考虑把遗产留给父母和孩子。配偶肯定会再组织家庭,所以还是给父母。即便老公人再好,也没有义务在她死后照顾她父母。

 

  35岁的建筑师小陶则表示,立遗嘱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小陶告诉记者,上个月他参加了一个葬礼,去世的是他大学同班同学。同学刚结婚3年,孩子才1岁多,但事后他听说同学的家人和其妻子因为房子闹得很不愉快。“据说他妻子是有权分他的房子的,而房子是他父母买的,这让双方起了矛盾。”小陶说。

 

  小陶的说法得到了罗律师的证实,罗律师表示,婚前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产处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继承去世亲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遗产会平均分成3份。  (记者/杨丹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