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居民用气实施阶梯价 第一档维持现价2.8/立方米

01.02.2016  08:27
长春居民用气实施阶梯价 第一档维持现价2.8/立方米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城市晚报讯 今日,长春市发改委通过媒体发布《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第3号)》,长春市政府决定在长春市城区(含双阳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公布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分三档

   第一档维持现价 2.80元没变

  长春市政府决定在长春市城区(含双阳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主要内容为:

  将长春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 95.67%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每立方米气价维持现价 2.80元不变;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3.13%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这部分气量每立方米气价为3.36元;第三档用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的用气部分,按覆盖区域内1.2%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这部分气量每立方米气价为4.20元。各档气价比价关系为 1:1.2:1.5。

   用天然气采暖价格分两档

  对居民家庭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用气量额外增加,采暖用气气量按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15立方米确定,执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对超过部分执行第二档价格,具体见下表:

   低保户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该方案适用于长春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含双阳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按第一档价格执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按照国家规定,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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