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含金量高 我市五一后正式办理

28.04.2016  17: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维护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五一之后,我市可以正式办理居住证。
办法》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出发,积极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这下好了,我可以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服务了。”4月27日,租住在我市临江小区的老马喜滋滋地说。对于来自外地的他来说,来吉林市打工四五年了,只有这次才真正有了归属感,“以前总觉得自己是外来人,这回有了居住证,自己也是‘城里人’了”。

  当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正在对民警进行居住证办理软件系统的培训,五一之后我市可以正式办理居住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居住证申领程序、需要哪些材料”等居民关心的问题,详细进行了解读。

  享受6项服务、9项便利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办法》从为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出发,积极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6项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待遇等。

  9项便利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适龄子女符合本省招生考试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国家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等内容。

  满足这些条件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居住时间计算以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时间,或者提供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

  对于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未进行居住登记的,申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核查,核查确认后,办理居住登记,登记后受理居住证申请。

  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两种方式申领居住证

  申领人可以通过到派出所现场申请,也可以在“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上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有急需的群众,可以通过“绿色通道”提前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居住证首次领取、地址变更、签注不收取费用。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

  暂住证是从管理角度登记流动人口,以防范管理为主。居住证是群众自愿办理的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一字之差,体现的是从管理到服务的观念转变,为已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城镇安家落户和安居乐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骗领、冒用居住证将受处罚

  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或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住证或使用骗领的居住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江城晚报记者/刘力影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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