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军副局长与部分中直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约谈
为深刻吸取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按照曹宇光局长指示,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吉安委〔2014〕19号)确定的《 吉林省地方政府与有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约谈制度》规定,4月9日至14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孙传军带领危化处有关人员分别与四平市政府、吉林石化公司、中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对话。期间(4月10日),孙传军副局长与吉林市政府副市长崔振吉共同约谈了中石油和中石化吉林市分公司的负责同志。
对话约谈期间,四平市政府及各企业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吸取漳州事故教训,提出了下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孙传军副局长传达了近期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并传达了省安委会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强调,春季气候转暖,受温度变化影响,化工企业设备密封及管道连接处等易泄漏点容易出现问题;春季检维修作业增多,又是化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试生产集中期,一旦安全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福建漳州事故教训,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突出季节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突出强化防泄漏管理,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泄漏并及时处理,对所有的泄漏事件都要参照事故调查要求严格管理,坚决避免泄漏演变为事故。突出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持续加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一旦发现装置异常及时退守至安全状态。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能力,通过应急演练减少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深入开展印度博帕尔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