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审计局:警惕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通病”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财政部门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出台的一项重大改革。它的建立,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由于自身不完善、相关制度不配套,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在近期的“同级审”中,就发现这些“通病”,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集中核算,问题出现“整齐划一”。由于纳入到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由其统一核算处理,会计中心人员的业务能力高低,就决定了账务处理的正确与否。核算方法的一致性,容易导致出现相同或类似问题发生。今年在审计中,我们就发现一些单位的专项资金,都未进行单独记账,甚至混入好几个科目核算,影响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会计监督弱化,会计管理出现漏洞。主要表现为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长期挂账,个别冲账冲错科目,造成往来款项不真实;其次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不及时上缴,长期挂在往来款中滞留,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不少单位只将本级部门的财务纳入到会计中心核算,其下属单位多由自己核算,不利于财政部门统筹管理,从而使下属单位出现挪用专项资金、乱支乱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财务监管与业务分离,导致资产管理出现“真空”。大多数执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资产或物资管理都比较薄弱。主要是资产不能做到定期盘点,资产发生变动时如拨付、购置、报废等没有进行财务处理,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数与实际不相符。其次是大宗物资管理不规范,物资采购、领用、日常维护没有专人负责,多数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物资领用登记台账,物资领用随意。并缺少日常保养维护,保证不了物资的正常使用。
二、建议及对策
(一)规范会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专业化水平,促进会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行业内部控制制度,分工明确,定岗定员,保证会计中心工作正常、平稳进行;其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强化资金管理,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中心廉洁、高效、准确地为各单位正常工作服务。
(二)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会计核算。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及管理,扩大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取消二级预算单位账户,逐步将其纳入到集中核算中来,这样有利于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统筹管理。其次应当加强对部门财务监督检查以及内部审计,对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加强整改。
(三)建全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产物资内部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使用。各单位要制定并完善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并积极配合会计中心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认真核对,避免往来款与预算外收入或其他收入混合入账。对呆死账要定期清理,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
(辽源市审计局 宋玉瑛 马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