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民委(宗教局)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今年3月,白山市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地方,组织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中,白山市民委(宗教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扎实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新理念、新措施和新规范,为国家全面推行此项制度提供参考。通过试点, 提高全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公信力,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试点期间,白山市民委(宗教局)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工作:一是研究法制审核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在综合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选送两名年轻干部参加法制培训及相关资格证考试,具体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二是研究法制审核的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岗位职责,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基本流程图;三是研究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考虑到民族宗教工作特殊性,将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全部列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四是研究确定审核内容、审核方式,从是否具有管辖权、行政相对人是否适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裁量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对执法决定进行审核;五是研究确定法制审核意见书等文书范本;六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规定行政执法科室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得提请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
为推广经验做法,白山市民委(宗教局)还将试点工作成果汇集为《行政执法手册》,这将对提高市民委重大执法决定的质量,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白山市民委 于千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