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环保局开展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22.03.2017 15:1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白城市环保局按照市软环境办关于整治涉企“四乱”问题(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高标准落实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以王月和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科长、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白城市环保局开展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整治行动的认识,我局召开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组织学习吉林省软环境办关于《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白城市软环境办《关于转发吉林省软环境办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白软环境办[2017]2号)文件。通过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涉企“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维护软环境”上来,为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夯实思想基础。三是排查摸底,认真自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征集意见和建议10余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召开了专题会议,梳理汇总查找的问题,并结合问题进行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了下步的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没有发现涉企“四乱”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下步,我局将不断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抓好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软环境建设长期坚持。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2.03.2017 15:14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