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税局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11.05.2016  14:29

  中国吉林网讯 10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吉林省国税局获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国务院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精神,吉林省国税局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以执法成本的最小化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制作双随机抽查基础名录库

  据悉,省国税局建立《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将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和辖区内企业分类纳入其中。

  此外,建立《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将长期纳税“”申报、税收高风险、纳税信用级别低、多次被检举有税收违法行为以及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企业纳入其中。

  与此同时,建立《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结合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实际情况,按执法检查人员擅长的行业、领域、税种、案件等类型划分,分类登记入库。

  国地税合作随机抽取案源

  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为了及时随机抽取案源。税务部门,开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选案软件,以名录库为基础,由省局“一键式”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切实做到选案公正公平。

  同时,在国税、地税联合开展稽查工作时,融入地税部门管辖户基本信息,共同随机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切实避免多头重复稽查,提高稽查执法效能。

  目前,通过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吉林省国税局有力地规范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了自由裁量权的随意任用。(记者/栾喜良  松花江网编辑/陈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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