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企业监管力度

04.06.2015  16:27

  6月2日,前郭县环保局对省固废中心检查提出的整改及完成情况进行后期督察。针对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分别对每户企业的整改情况给予意见和建议。

  通过此次督察,环保局将在下一步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报送企业环保部门研究解决;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规定其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内危险废物的档案管理,危险废物在企业内的全部流程均要做到有据可查,上下流程之间要有完善的交接记录,真正做到使危险废物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安全、规范、合法;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和协调,及时反应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上的相关问题,主动配合环保部及上级危险废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做到切实管理到位。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