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就业创业之帆 圆民生发展之梦——吉林市人社局创新方法亮点工作纷呈

24.02.2015  20:57

  2014年,吉林市人社局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为服务全市经济及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城镇新增就业9.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0 410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3.55%以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10 036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7亿元,扶持创业者2 213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参保107.07万人、94.63万人、141.84万人、79.4万人和55.23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率、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分别达到93.81%、80%、90%。 

   创新方法,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1.丰富载体,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一是组织开展了2014年吉林市“十业聚星、百企示范、千人创业”活动,举办10场不同行业类别的创业大赛。二是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3-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51家,共计为1 92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在岗见习机会。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1家,带动970名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劳动者实现了就业。三是最大限度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举办10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介会。四是整合创业培训资源,举办两期创业培训实验班,同时加强了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 

  2.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扩大就业。一是开展有效的职业指导,促进岗位对接。科学分析就业形势,推荐重点岗位信息。二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共为驻市九所高校的862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29.3万元,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902万元。组织133家重点企业携带2 000多个人才需求岗位,到长春、天津等地区招聘人才。三是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十百千万”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了354名劳务经纪人和1 430名转移就业信息员,新建13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和9个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基地,提高了输出的成功率和就业的稳定性。四是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零就业家庭”的援助率达到100%。在“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期间,有8 35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新出现的21户“零就业家庭”,都得到了有效援助,始终保持动态为零。五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 

  3.加强平台硬件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对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进行了重新整合,配齐配强了引导员;在大厅内安装了七台液晶电视,用以宣传政策、展示流程和招聘企业简介;购置了叫号器,有效改善了大厅秩序。以开展“15分钟就业服务圈”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就业系统各级窗口单位启动“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了基层平台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完善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1.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及时为2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2.69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 813.84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由原每月300元提高到370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加大对各县(市)、区调度督导力度,协调沟通社保部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断采取政策宣传等有效措施,全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07万人,完成参保任务的112.71%。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高质量完成。目前,国家正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今年7月份,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基本情况进行了普查,按照省里的总体要求,我们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数据采集,为国家和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数据。 

  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公平。2014年7月1日起,将四个城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其职能、编制、人员全部纳入市本级管理,城区参保人员真正实现了“同城同待遇”和出院即时结算;建立了新生儿落地险制度,填补了吉林市医保政策空白,解决了新生儿抢救费用无法报销问题,截至目前有300多名新生儿享受到了落地险政策。 

  5.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成年人由460元提高到510元,学生儿童由310元提高到36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将肺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支气管哮喘、白血病、恶性肿瘤免疫治疗等5种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用按55%报销,最高报销额度达到5 000元,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负担。 

  6.工伤保险系列问题得到全面深入解决。出台了《吉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通过集中宣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政策咨询等方式宣传了工伤保险政策。解决了34件工伤信访案件,接待了12起群访案件,接待人数达500多人次。配合舒兰、蛟河市政府解决了两个矿区2 167人工亡遗属要求待遇的上访问题,合理维护了工伤职工的权益。 

  7.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更加规范。重新修订完善了《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对医保定点单位社会化监管力度;与公安部门签署联合打击收药骗保等违规行为备忘录,坚决取消了7家定点单位的定点资格。新增208家零售药店为医保定点药店。 

   多措并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与公安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加大建设项目排查力度,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各领域的工资拖欠问题。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500余件,处理农民工上访突发事件80余件,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 200多万。 

  2.加强预防调解和信访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系统的468个单位建立预防调解组织。二是制定局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开展了两次“局长接待日”活动。三是积极参加信访网上处理工作改革。四是进一步完善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应急体系和预警机制,采取分级处理的方式,按程序妥善处理不同规模的信访事件,确保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群体的基本稳定。 

  3.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81%,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全市共抽取各行业用人单位247户,采集、整理相关信息,目前已经掌握全市企业薪酬水平的基础性数据,省厅下发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后,将适时发布分年龄段、工龄、学历、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在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精心组织,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1.圆满完成了政府机关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今年,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招录2014年度公务员380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34人。努力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达到了招考单位和考生双方都满意的效果,社会反响良好。 

  2.完成了市政府工作部门2013年度绩效奖励工作。2013年市绩效考评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根据实际考评确定的优秀、良好两个档次,参照省和各市(州)的主要做法及奖励标准,同比大幅度提高了绩效奖励标准,提升了机关干部的工作士气。市政府部门(单位)及“参公”单位共兑现奖金6 700余万元。 

  3.创新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处级及处级以下2 325名公务员开展短期专题培训;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吉林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在培训人员多,条件艰苦的前提下,对488名新招录公务员和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培训,社会反响热烈。 

   积极搭建平台,为人才开发引进提供有力保障  

  出台《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若干意见》,主动服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匹配和对接,提升企业软实力。开展人资管理域外专题培训,传授选人用人方法,破解企业人资管理难题。举办各类就业和人才招聘活动68场,共组织408家的上市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参会招聘,提供工程师、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等人才需求岗位6120万个。